※教師進修-國中※請尚未報送「100學年度教師在職進修人員名冊」之國中於本(100)年11月2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寄送教育處學管科辛金玉收。
1.截至 10 月 28 日中午 13:30 止,未報送學校名單如下:化仁國中(含水璉分校)、萬榮國中、富源國中、富北國中、富里國中、南平中學等 6 校,如學校無教師申請進修,請電話告知學管科辛金玉小姐(8462860#231)。
2.本案前於 10 月 18 日刊登處務公告【11867】提醒。
2.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進修研究實施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3.各校教師參加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應於報名前檢附簽呈及甄試簡章影本,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學校審核核可後始得報考。
4.前項要點第六點-(五)規定:各校有教師參加進修者,應檢具「在職進修人員名冊」,於每年 9 月底以前報本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