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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治校園結核病,請各校鼓勵全體教職員工生於100年11月底前依據七分篩檢法(如附件)完成自我簡易篩檢作業,並落實結核病衛教工作。

說明:
一、 近來因學校疑似發生結核病群聚感染事件,為避免造成師生及家長恐慌及疫情上升,請學校務必落實旨揭事項,針對全體教職員工生進行簡易篩檢作業,針對自我篩檢症狀達 5 分以上之人員,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必要時建議到鄰近醫療院所胸腔科就診檢查,以早期發現結核病個案,收早期治療效果。
二、 加強師生之個人衛教宣導,相關人員如有咳嗽情形,請要求配戴口罩,落實個人自主健康管理機制。另請務必保持辦公處室及教室等室內之空氣流通,全面檢測校園空調設施,必要時並予以改善。
三、 請落實結核病個案追蹤管理機制,配合衛生單位澈底執行接觸者檢查作業。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 10 條:「政府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違反者,將依同法第 64 條規定,處新臺幣 9 萬元以上 45 萬元以下罰鍰,請學校針對結核病個案資料務必保密。
四、 結核病衛教宣導及防治資訊,請至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cdc.gov.tw )瀏覽查詢。

相關連結:

  1. http://www.cdc.gov.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1-10-2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10-26 10:44:00
點閱數: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