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提醒]100學年第一學期辦理親職教育的幼稚園所請注意
一、請下列學校依據 100 年 9 月 07 日府教特字第 1000155047 號函核定的金額,掣收款收據到本府以辦理撥款事宜:光復國小、欣欣幼稚園。
二、古風國小核定金額與原計畫不同,請修正計畫並核章後再送本府。
三、若計畫內容或經費項目有所更動需另函報府核定後始得辦理,並嚴禁廠商至活動現場進行推銷及兜售行為。
四、活動辦理前請加強宣導並鼓勵區域內之家長踴躍參與。
五、請注意經費執行與核結期限,第一期經費請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前將執行成果紙本與電子檔及經費結報表一式 2 分函送本府辦理核結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