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01年度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計畫」,請各校預先規畫與評估改善事項,詳如說明。
一、文旨揭示「101 年度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計畫」之正式公文後發,請各校預先規畫與評估所需改善之事項,並依改善需求做好經費概算(經費概算空白表,詳如附件)。
二、經費概算表中的「細項」、「規格」、「單位」、「數量」與「單價」,敬請各校詳細填寫,切勿浮報;並依貴校評估之改善優先順序依序填寫。
三、完成經費概算後,敬請將「經費申請表」之電子檔以 Email 方式,寄至 hcfedu@hl.gov.tw ,以利全縣改善需求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