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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花蓮縣100年度第2期(8至12月)增置國小教師員額經費初核一覽表,對初核之【每週應補助節數】有疑義,請於100年8月15日上午11時前逕洽學管科承辦人劉適程老師聯繫。

一、特別提醒學校業務承辦人員應再次查核「組長兼導師的人數」、「導師人數(不含
  組長兼導師)」、「科任人數」、各年級核定班級數、「每週申請族語教學人員節
  數」、「每週因本土語協同教學或分組教學增加之節數」,須修正者務必提出「修正
  調查表」,以避免因學校承辦人員再次延遲未提出修正,而產生疏失責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226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8-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15 10:59:00
點閱數: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