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請下列學校於8/12(本週五)下班前回傳各校清查經管校地結果至承辦人信箱。
一、 100 年 6 月 16 日府教國字第 1000101985 號函諒達,請查詢該函所附附件,並比對貴校實際經管土地,並回覆至承辦人信箱(charge@nt.hl.gov.tw)。回信內容如下:
(一)主旨: OO 國中(小)校地清查結果。
(二)信件內文:依清查結果是否一致,分別如下填報:
1.清查結果一致者:請回覆「經管土地確如附件」,不需附加其他電子檔。
2.清查結果不一致者:請回覆『經管土地有誤』,並將附件貴校經管土地清冊有誤處,以紅筆註記修改後,附加修改後土地清冊電子檔為附件。
二、截至 100 年 8 月 10 日,尚未回傳校地清查結果者:
國中部分:宜昌國中、平和國中、光復國中
國小部分:玉里國小、三民國小、富世國小、銅蘭國小、西富國小。
三、如有其餘需補充說明事項,請再填寫於表格末端。
由於本案件發文已久,煩請上述各校配合於 8/12 (一) 18 : 00 前填寫完畢,未填報者將於 8/12 (本週五)中午前再次公告,以上非常謝謝各校承辦人配合,麻煩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