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5327

公告 【公告】本府100年度專任專業輔導人力考試時程表。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 10 條。
(二)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
(三)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二、本府於本(100)年 8 月 12 日(星期五)辦理旨揭人員招考事宜,已收件參試者之准考證編號已電話先行通知。
三、若已送件惟尚未接獲電話通知者,請於本年 8 月 11 日中午 12 時前逕洽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未接獲電話通知且未電洽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本縣學諮中心電話:(03)8532774 。
四、榜單公告時間俟簽奉核可後公告之。
五、檢附考試流程表及考試地點交通圖 1 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施瓊湄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25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1-08-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8-09 21:18:00
點閱數: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