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件!公告】有關100學年度第1學期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暨校園安全業務初階暨進階研習,請國中各校務必指派1名參加,並於8月5日前將資料(如說明)送至體健科彙辦。(逾時不候)
一、本案業已 100 年 7 月 27 日府教體字第 1000128408 號函諒達。
二、旨揭研習分為初階、進階課程(初階研習請於 100 年 8 月 5 日前;進階研習請於 100 年 9 月 2 日前),依本案計畫逕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完成報名手續。
二、本案參訓狀況已列入年度統合視導績效評比項目之ㄧ,請貴校務必指派春暉專案及校園安全業務之生教或生輔組長、學務主任或輔導主任等(每校 1 名)參加;貴屬參加人員與會期間,本府同意核予公假登記,代課鐘點費由本府支應,請於 100 年 8 月 5 日前(逾時不候)將代課鐘點費(含姓名/服務學校/總計申請堂數/經費)核章免備文寄送或傳真至本府教育處體健科承辦人彙辦(傳真: 8462790 ),以利後續簽辦補助經費事宜。並請於研習後 2 週內檢據(教師鐘點費印領清冊、收款收據)請款。
三、本案業已 100 年 6 月 17 日於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調查各校參與本案初階或進階研習課程之調查表,詳如附件,未填報學校本府統一安排參與進階課程,請各校依本縣初/進階分配人數報名。倘學校有任何問題,請先行電洽體健科承辦人處,以利掌握各校初/進階參訓人數。
四、本案電子檔同時掛載於教育部軍訓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網址:
http://www.edu.tw/MILITARY/index.aspx ),請視需要自行下載運用。
五、本研習若遇重大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因素,由教育部決定活動停止或延期(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教育部學生軍訓處網頁最新消息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