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公告「花蓮之星選拔大賽實施計畫」(原名稱為太平洋左岸新星歌唱大賽實施計畫),請體中及各國中務必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一、為提倡本縣學生正當休閒活動,發掘學生歌唱潛力,並配合本縣部落亮點活動之推展,培訓在地學生歌唱實力,特辦理此歌唱大賽。
二、原名稱「太平洋左岸新星歌唱大賽實施計畫」修改為「花蓮之星選拔大賽實施計畫」。
三、參賽資格:
(一)就讀花蓮縣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之在學學生。
(二)設籍花蓮縣且 25 歲以下之社會青年。
四、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民國 100 年 7 月 27 日(星期三)中午 12 時截止。
五、比賽時間:
(一)初賽:
1 、北區、中區: 100 年 7 月 28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起。
2 、南區: 100 年 8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
(二)決賽: 100 年 8 月 6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
六、中區-壽豐國中黃順發主任 e-mail 修改為 f86140@yahoo.com.tw ,請報名者注意。
七、詳情請詳閱實施計畫內容,修改部分已用藍色字體標示,請各報名者注意。
八、本案承辦人:社教科梁依仁科員( 8462860 轉 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