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轉知
【公告】有關99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核銷事宜,請已送資料核銷及未核銷之學校(請學校務必轉知承辦人)注意以下說明事項。
說明:
1.有關核銷注意事項已於核定公文時註明:所送經費概算表內概算單位以「1 式」表示者,請於核銷時詳列明細。
2.請學校核銷時(尤其中心學校之經費結報表),有關學期初核定數「1 式」部分~要清楚之明細(如:文具紙張費、雜支、印刷費、場地佈置費等)。
範例 1 如:(明細較多者,請每項填入)
範例 2 如:(倘明細較少,可直接於項目中補填入,請來電告知承辦人)
範例詳如附件
3.另外,獎品費、茶水費也多次提醒,請勿以 1 式核銷,均要清楚些出來單價、數量(茶水最高單價 20 元、獎品最高單價 100 元) 。
4.以上均為學校須修正之處,小地方請來電告知承辦人做些微修正,若補正較多者,請學校儘速重送 1 式 2 份之經費結報表,以利後續核銷事宜。
5.倘學校有不清楚之處,請來電洽詢承辦人;倘學校 99 學年度健康促進承辦人離職、休假者,請轉知單位主管委託辦理。
6.另有關須先將 99 學年度成果上傳至本縣健康促進學校諮詢總站方能核銷,因近日網站前端做系統更新處理,無法上傳,請學校務必隨時至本府教育處處務公告查看,倘網站可使用後,另行公告學校。
7.請尚未核銷之學校於 100 年 7 月 30 日前核銷完畢,逾時未核銷者,屆時將公告學校名單,請配合辦理。
有關 99 學年度核銷事宜,請已送資料之學校注意:
截至 100 年 7 月 19 日為止須修正學校名單
須修正經費結報表學校如下:
校群中心學校(經費 3 萬元):明義、舞鶴、崙山、吳江、觀音國小、平和國中
中心學校(經費 1 萬 6000 元):舞鶴、吳江、明義
學校(經費 8000 元):國福、銅蘭、林榮、鳳林、見晴、學田、中城、靜浦、富源國小(以上學校修改處較多不一一詳列)
長橋(雜支請註明明細)
大富(雜支未寫明細)
東竹(茶水費、獎品費單價都超過標準)
玉東國中(茶水費請標明單價、數量且不可 1 式表示,雜支 1 式 286 元處請寫明細)
大禹(請補填材料費及雜支明細)
瑞北(項目可勻支,但學校勻支到雜支中,雜支超過最高上限)
港口(獎品費有幾項數量與單價不符)
北昌(茶水費未標明單價、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