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知各校應於100年6月24日下午3時前上網登入─教育部校安中心─電子公告欄─點選「米雷颱風」整備通報,加強各項防颱準備,並掌握學校參與戶外活動師生狀況及做必要之聯繫與管制。
一、根據中央氣象局 100 年 6 月 23 日 23 時 30 分發布「米雷颱風」海上颱風警報,且不排出未來
發布陸上颱風警報,爰請各校及館所務必於今〈24〉日下午 3 時前完成各項防颱整備工
作,特須留意校園周遭排水系統、溝渠之疏通清理,大型樹枝修剪及懸掛物之固定,及
防水閘門與沙包檢視準備。於今〈24〉日放學及下班時,務必要求所有門窗緊閉,並指
派專人進行檢視,避免造成因準備及防範不週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二、請本縣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所應嚴密掌握颱風動態、掌握學校師生參加戶外活動聯繫狀
況,務必要求學生並轉知家長避免前往海邊活動。
三、有淹水顧慮學校,請勿將相關設備、器材、物品(如:公文檔案、電腦、圖書、電器用
品等)置放易淹水地點,各項貴重教學設備及物品(如電腦設備、體育器材、實驗儀器
或化學藥劑等)應放置不易淹水處所( 2 樓以上高處),且將門窗鎖緊以防災損。
四、請各級學校、館所及早完成防災應變準備,慎防豪雨、坍方、落石、土石流及山洪爆發
等可能帶來之災情。
五、各級學校、館所請速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天然災害整備回報系統完成填
報。另請儘速瞭解各項戶外活動行程,並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各級
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完成通報;並儘速聯繫活動中之隊伍,瞭解目前情況,並持續
掌握,以備教育本部查詢;對尚未出發之活動隊伍,請予以管制出發,俟颱風威脅解除
後再行出發。
六、颱風期間若有災損及停課情形,請利用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表報作業」-「教育部災
損通報系統」及「天然災害停課通報系統」完成通報,以利教育部掌握最新災損及停課
情形。
七、檢附教育部制訂國民中小學防颱應變須知及學校自我檢核表、天然災害肆虐校園環境後
復原作業流程圖、天然災害處理速報表【 花蓮縣 】、花蓮縣政府申請國軍支援救災
需求表等資料,依規定確實做好防颱整備工作。
八、天然災害發生,學校若有災損情形,請於 24 小時內逕至教育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填
報天然災害災損;再將本表傳真至教育處國教科彙整,傳真電話 8462782 。等各校各項
災損金額估算確定後,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表報作業)修正填報天然災害災損資料。
※備註
各校傳真「天然災害災損表」至教育處國教科後,復以電話確認資料是否已收訖。國教科會安排專人(替代役男)留守辦公室接聽電話,國教科專線電話 03-8462781 或 03-8462860 分機 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