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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新城、自強、國風、吉安、光復國中注意:貴校教師參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相關諮詢會議,請 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5 月 17 日臺中(一)字第 1000080084 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多數學生得透過免試管道入學,為確保國中學生學習品質,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發「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以下簡稱評量標準)」,提供學校教師了解學生學習成效,並以之作為補救教學之依據。
三、研發評量標準之會議預計於本(100)年 6 月至 12 月不定期召開,會議前將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另函送開會通知單,為期順利完成制定評量標準等相關工作,請 貴校惠予與會教師公差假並協助課務排代。
四、與會教師名單如下:新城國中余采玲老師、自強國中黃宜貞老師、國風國中湯香櫻老師、吉安國中陳慧雯老師、光復國中林正源老師。
五、輔導團員代課費及差旅費請於活動結束後 1 個月內掣收款收據、印領清冊及代課月報表,由本府「100 年精進教學計畫」項下支應。非輔導團員代課費部分,請 貴校由校內相關經費支應。
註:文後諒達(府教輔字第 1000102730 號)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洪以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1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1-06-12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6-13 10:37:00
點閱數: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