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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花蓮縣99學年度特殊教育評鑑事項相關調整事宜,請各受評學校教師務必留意。

一、本調整事項經本次特殊教育評鑑委員評鑑標準共識會議決議通過。
二、本次評鑑原排定國中、小資源班組各 3 場,為避免時間安排過於急促造成評鑑資料無法確實詳閱,故調整為國中、小各 4 場,詳細評鑑時間及場次安排詳見附件。
三、評鑑指標 2-3-2b「校園逐年規劃改善,以符合無障礙的校園環境」,原僅要求提供歷年改善計畫,然為確實瞭解校園目前無障礙設置情形及是否確實符合學生需求,故請學校配合提供學生普通班教室位置及資源班教室位置的空間動線安排說明,及校園無障礙設施照片,以清楚呈現校園無障礙空間所提供之服務程度,並視需要得請總務處協助提供「花蓮縣國中(小)校園無障礙設施檢核表」(如附件)供參。
四、「家庭支援服務」為特殊教育重點推動工作,經委員討論實有瞭解學校執行情形之必要,但因該指標為外加指標,為避免增加學校準備壓力,故本項目列為特色加分項目,所佔比重 2 分,評鑑總分增加為 102 分。
五、因評鑑指標有稍作些微的調整,故評鑑自評表繳交期限延後 1 週至 4/25 下載(巡迴教師自評表繳交期限統一延後),請各校務必留意。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謝易修
連絡電話: 8462860#262
傳真號碼: 8462780
公告時間: 2011-04-1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4-12 1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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