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花蓮縣第51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一、旨揭計畫原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中華民國 99 年 12 月 8 日科實字第 0990004167 號令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修正,並前於 100 年 1 月 28 日以府教學字第 1000018923 號函函知各校。
二、基於考量部分學校師生已提早準備及基於鼓勵學生立場,修正本縣第 51 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實施計畫之國中組、高中組及高職組參展作者以 1 至 4 名為限;惟如入選參加第 51 屆全國科學展覽會,則參展作者仍須以 3 名為限,請各校考量報名參展作者人數。
三、本縣 101 年度將依科學教育館所定人數辦理,屆時請各校提早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