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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89

轉知 轉知行政院秘書處檢送「民眾地震應變參考程序」1份,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0 年 2 月 11 日臺軍(二)字第 1000022834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據旨揭參考程序,於開學後配合集會、相關課程及災害防救演練活動中加強
  地震應變有關之宣教與逃生演練,以提升學校師生對地震應變自救之知能。所辦理宣
  教及演練活動等成果資料,均應留存紀錄備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311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2-13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2-14 15: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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