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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內政部修正「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防救應變及召集實施辦法」為「結合民防及全民防為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請 查照。
本案業經內政部會銜國防部於 100 年 1 月 31 日以台內消字第 1000820689 號、國制研審字第 1000000125 號令修正發布,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gazwtte.nat.gov.tw )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311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1-02-1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2-11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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