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本縣100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1份,請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踴躍報名參加。
ㄧ、依據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暨花蓮縣政府 100 年 1 月 25 日府教學字第 1000017061 號函辦理。
二、請全校班級數 18 班以上(含資優班)公立國民中小學積極組隊參加,並歡迎 18 班以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幼稚園踴躍參加。
三、報名時間:自 100 年 2 月 17 日起至 100 年 2 月 21 日止。
四、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於 2 月 17 日起至 2 月 21 日止寄達或送達太昌國小,並於 100 年 3 月 2 日下午 4 時以前將參賽資料(請參閱實施計畫及附件)寄達或送達太昌國小。
五、報名地點:花蓮縣吉安鄕太昌國小(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太昌村明義五街 1 號)。
六、花蓮縣 100 年度「教學卓越獎」評選實施計畫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