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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請配合衛生機關落實腸病毒防治及衛教事項。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 100 年 1 月 6 日署授疾字第 1000200007 號函副本辦理。
二、 依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疫情監測資料顯示,歷年腸病毒流行期約在 4 月至 9 月,疫情幅度因當年流行之腸病毒型別與活躍程度而有所差異。 98-99 年因腸病毒 71 型活躍程度低,致疫情較平緩,惟易感宿主之人數逐漸累積,需密切注意疫情發展,各項防治工作不可鬆懈。為建立與落實學童衛生觀念,提升腸病毒衛教宣導之成效,請國小及幼稚園建立防治機制,確保學童之健康。
三、 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將協調或會同教育單位,執行「教托育機構洗手設備及衛教宣導」查核輔導作業,持續至流行期結束,請轉知所屬學校及幼稚園配合辦理。查核重點如下:
(一) 洗手設備查核重點:有無提供肥皂或洗手乳、有無提供擦手紙或學童自備手帕、洗手檯高度是否符合學童身高或備有墊高板供幼小學童使用、是否張貼預防腸病毒衛教宣導海報。
(二) 衛教宣導成效查核重點:每一機構至少抽測 5 名學童了解是否能正確回答洗手時機,並正確執行洗手步驟。
四、 檢附「教托育機構腸病毒防治洗手設備及衛教宣導成效查核表」及「腸病毒防治衛教活動宣導統計表」各 1 份。
五、 有關腸病毒相關資訊及衛生教育宣導資料,可參閱本部全球資訊網/本部連結/教育部腸病毒防疫專區(網址為 http://140.122.72.29/anti-enterovirus/catalog.php?CatalogID=21),或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 1922 洽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1-01-1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1-01-17 1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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