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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提醒》各校防治校園霸凌的相關資料,請留校備查。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2 月 27 日臺國(一)字第 0990226045 號函及本府 12 月 30 日府教學字第 0990228365 號函辦理。

二、邇來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校園霸凌之議題日受關注,請各校校長 儘速召開校務會議研擬防制校園霸凌之措施,且於全校師生之集會場上宣導校園霸凌三級預防之觀念,以落實防制校園霸凌之策略。

三、請各校將防制校園霸凌、學生藥物濫用及黑幫進入校園等 3 項重點業務納入校內宣導活動之要項,並加強辦理。

四、檢附「部長致敬愛的校長的一封信」、「校園霸凌三級預防」、「校園霸凌相關人員法律責任」等相關資料供參。

五、本案各項活動(如實施計畫、會議紀錄、防制校園霸凌措施等)相關資料,請留校備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余晨慧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37
傳真號碼: 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2-3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31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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