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縣99年度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展親職教育活動、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等2項計畫尚未核銷之各校,請於99年12月29日前檢具經費結報表(免備文、免送成果報告)送本府核銷,逾時公告校名。
一、教育部將於 100 年 1 月 26 日對本縣進行教育業務統合視導,教育優先區各項執行計畫進度將列入考評項目,請各校依核定計畫內容執行,並於計畫辦理完畢後儘速檢送經費結報表送本府教育處辦理核結。
二、為配合預算年度, 99 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展親職教育活動、發展原住民教育文化特色及充實設備器材計畫請於 99 年 12 月份向本府辦理核結。
三、已收到本府回函同意核結者,為已核結,毋須再送經費結報表。
四、已送經費結報表,惟尚未收到本府回函之各校,案件仍在簽會本府財主單位,本府不會公告此類學校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