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教育部統合視導,請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各小組於12月31日(星期五)前繳交相關資料。
視導項目如下:
一、定期召開各層級團務會議及領域(議題)小組會議(行政協調、決策規劃、團務檢討、反映課程實施及教學輔導現場問題及解決等),有效檢討與協助解決問題,並有追蹤檢核改善機制。
二、考量縣市學校規模、分布特性與需求,訂定輔導團各學習領域(含議題)到校(或區域)服務相關計畫,並落實辦理,協助與輔導教學現場問題及提供資源供學校參考。
三、各學習領域(含議題)規劃辦理課程與教學研究之行動方案(如教學觀摩、教案發表、成果分享、補助教學教材…等)。
輔導團各小組配合相關資料:
一、每學期召開 2 次以上各層級團務會議且有效檢討與協助解決問題,檢附各層級團務會議紀錄(含會議簽到簿、活動照片)及後續處理情形等相關資,裝訂成冊。
二、到校訪視計畫,檢附到校訪視計畫(含期程)及紀錄(含活動照片)等,裝訂成冊。
三、行動方案,檢附所辦理相關教學觀摩、教案發表、成果分享、補助教學教材等計畫(含會議簽到簿、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