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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檢送「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請有意參加第51屆科展學校留意相關規定,請 查照。

一、旨揭實施要點本府業於 99 年 12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0990215739 號轉知各校。

二、第 51 屆科展尚未正式開始,惟學校師生可能已在準備,請有意參加第 51 屆科展學校留意修正後之實施要點:
貳、學校科學展覽會
八、注意事項
(二)學校對於學生從事科學研究,可鼓勵集體方式進行,科展作品亦得共同研製。但集體作品對外參加展覽活動時,參展作者以一至三名為限(自民國 100 年第 51 屆實施)(國小組最多可至六名)。如實際參加研究製作之學生超過上述參展作者人數規定限制者,以推選對作品研究貢獻最大之主要作者為代表。凡未實際參加研究製作之學生,不得列報為作者。

三、檢送「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發布者: 鍾品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6
傳真號碼: 03-8462776
公告時間: 2010-12-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21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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