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31237
辦理99年度國中小近斷層校舍「初步評估」、「詳細評估」、「補強設計」學校,請於完成補強設計後儘速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1.若僅辦理初步評估之學校,請於 12/17 前將初評成果、結報表及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送達教育處。
2.若同時辦理初評、詳評及補強設計之學校,除了補強設計要單列一張結報表外,其餘「初步評估」、「詳細評估」及「補強設計審查費」可同列於一張結報表中,結餘款支票開立一張即可。核銷時請檢附詳評契約書、結報表及一般支付憑證檢核表。
3.「補強設計」若分 4 期付款,補強設計經費將於補強工程完工後再一併辦理經費核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任宜菁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9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12-0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2-09 15:09:00
點閱數:
382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