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習訊息》維護校園安全反霸凌研習
一、依據本府 99.11.25 府教學字第 0990205902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為 99 年 12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三十分。
三、研習地點假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行政大樓 4 樓階梯教室。
四、請各校遴派教師參加,亦歡迎有興趣的教師參加,可現場報名。
五、本府同意參加人員公(差)假排代,差旅費及代課費請由 貴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六、本活動提供午餐及茶水,請自備環保杯。
七、本案承辦人:教育部花蓮縣聯絡處江任明教官,電話: 834-1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