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99年度花蓮縣「攜手計畫」暨「課後照顧」到校訪評將於11月22日開始,請受訪學校預作準備!自評表部分請有辦理攜手計畫學校儘速填寫完後,明日前回傳至承辦人信箱,詳閱說明,謝謝!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訪評共分 2 組,每組 4 位訪評委員,訪評日期為 99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2 日。
三、附件一「攜手計畫」到校訪評表自評欄位,請全縣有辦理攜手計畫學校都要填寫,並於 11 月 19 日前 e-mail 回傳至 affectionate244@yahoo.com.tw 或 affection244@nt.hl.gov.tw 王筱婷收,紙本核章後,受訪學校於訪評當日連同佐證資料交給訪評委員。未受訪學校請核章後儘快寄送至本府教育處學管科王筱婷收。
四、受訪學校中有六所國小為「攜手計畫」、「課後照顧」皆要訪評的學校,請填寫附件一、附件二兩份訪評表後寄至上述信箱,紙本核章後亦於受訪當天交給訪評委員。(其餘有辦理課後照顧而未受訪學校不用填寫)
五、訪評學校請依 99 年度「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訪評實施計畫第七點第三項訪評程序辦理,現場並準備 4 份自評之「到校訪評表」供訪評小組參卓。訪評程序如下:
(一)學校簡報: 10 分鐘。
(二)查閱資料: 10 分鐘。(佐證資料請依檢核項目按順序排列,方便查閱)
(三)訪評委員與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座談。
(四)訪評委員交換意見、彙整訪視結果。
六、時間匆促請見諒,有未竟事宜請多包涵並來電詢問,辛苦承辦老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