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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國國中小天然災害之通報及災損統計之回報簡化作業流程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0 月 25 日台國(一)字第 0990180436 號函及教育部 97 年 7 月 18 日修正「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作業規定」辦理。

二、教育部之「災害處理回報表」即日起停止填報,爾後天然災害通報及災損統計回報,統一至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系統」依規定辦理通報作業,請填報「天然災損停課通報系統」,以簡化並落實全國國中小之天然災害管理及通報機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適程
連絡電話: 8462860分機311
傳真號碼: 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11-1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1-16 1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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