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照顧弱勢,補助低收入學童國民電腦相關軟體設備,請 貴校提報「100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需求名單,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10 月 13 日台電字第 0990169982 號函辦理。
二、補助對象及貴校應配合實施工作詳見附件計畫說明。
三、申請方式:一律採網路申請,請學校管理員至「教育部國民電腦網」首頁左下方「會員登入」點選「管理員」,填入學校帳號密碼後,登入年度需求系統進行相關資料填報,不受理紙本申請或補件。提報申請之學校應詳讀國民電腦申請作業原則說明及同意書,並告知申請受贈戶相關注意事項及受贈後之權利義務。
四、申請期限:請學校管理員需於 9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完成線上填寫需求名單資料並完成線上送審程序,逾時系統會關閉學校填報、送審權限。
五、欲查詢學校管理員帳號密碼,請洽國民電腦網客服專線( 02 ) 8772-7806 ,服務時間:週一至周五 9:30-18:30 。
六、檢附教育部 100 年度「國民電腦應用計畫」申請說明乙份。
※所有申請程序皆透過教育部國民電腦網—年度需求申請系統(網址:
http://icare.moe.gov.tw )進行,不受理紙本申請或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