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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校請注意!因應行政院99年10月21日成立「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治校園登革熱疫情,請各校嚴格執行校園環境清理及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工作。

說明:
一、 依據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監測數據顯示,本土登革熱確定病例已超過 700 例,並有 2 例死亡個案,南部地區本土登革熱感染人數持續增加,並擴及 5 縣市。行政院於 99 年 10 月 21 日成立「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籌督導各項防治作為,由衛生署長及環保署長擔任指揮官,並於南部設立前進指揮所,督導第一線防疫工作之執行。為防堵登革熱疫情,衛生署與環保署結合稽查人力,自 10 月 12 日起於疫情較嚴重的 5 個縣市(臺南縣、臺南市、高雄市、高雄縣及屏東縣)展開聯合稽查,對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或廢棄物清理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戶內外登革熱孳生源進行告發處分,透過落實公權力的執行,達到防疫目的。
二、 本次防疫作戰的主軸以「容器減量」及「清除孳生源」為主,請各校檢視校園環境及房舍(含廢棄房舍等),檢查室內外易孳生登革熱病媒蚊的器物及場所,落實「巡、倒、清、刷」清理步驟,共同維護校園周圍環境衛生,同時加強個人保護措施,以避免蚊蟲叮咬,才能有效控制疫情。
三、 為防治登革熱疫情,請務必落實以下措施:
(一) 學校由專人負責,依據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附件 1)確實檢視校園環境,並做成紀錄留校備查(疫情較嚴重之南部 5 縣市學校,請每日定時巡視並記錄),並請縣市政府派員不定期抽查學校檢查紀錄。
(二) 加強師生對於登革熱之疾病認識與衛教宣導,並透過聯絡簿、電子看板或 LED 跑馬燈,提醒學生及家長做好自我保護,貫徹容器減量及孳生源清除,以共同杜絕登革熱之蔓延,有效控制疫情。
(三) 如出現發燒、頭痛、噁心、全身倦怠、後眼窩痛、肌肉痛或關節痛等登革熱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活動史,以利醫師診斷。若經醫師診斷為登革熱確定病例,請學校立即依個別學制(如高中職、國中、國小及幼稚園)之帳號及密碼,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辦理通報(網址: http://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依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表」之規定,登革熱為法定傳染病,其通報等級為甲級事件,請確實進行通報作業。
(四) 如發現校園有病媒蚊孳生情形,請立即清理孳生源,或協調當地市公所或地方衛生單位到校進行環境消毒工作,以杜絕登革熱疫情。
四、 相關登革熱防治及衛教資訊,已置於本部網站/單位介紹/體育司/最新消息/登革熱防治相關資訊(網址為 http ://http://www.edu.tw/),或至登革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網站(http://Dengue.nat.gov.tw)查詢,亦可請撥打 1922 諮詢專線洽詢。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10-10-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0-25 14:25:00
點閱數: 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