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儲蓄戶★未曾申請教育儲蓄專戶之學校,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未曾申請教育儲蓄專戶之學校,請下載並列印"財政處同意開戶函 (三張) ",連同開戶相關資料,向欲開設之公庫提出申請。
二、專戶名稱範例: "花蓮縣○○國民○學教育儲蓄專戶"
三、於公庫開立專戶後,填妥"學校勸募活動申請表",加蓋【學校關防】及【小官章】,逕送代表學校--中正國小(970 花蓮市中正路 210 號)教務主任—郭玲瑩主任收。
四、已申請 99 年度教育儲蓄戶之學校,欲繼續申請 100 年度教育儲蓄戶者,直接填寫申請表寄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