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審查會-10/13、10/14】補充說明事項
1.指標界定調查表(含統計表Ι~1 指標界定調查紀錄表)及其附件名冊等資料均以【A4 表格】列印。
2.補助項目申請表(含統計表Ι~2 申請補助項目經費彙整表)以【A3 表格】列印,補助項目申請表之應附之相關計畫資料、會議紀錄等附件請用【A3 二欄橫式】列印。
3 上述表格皆可自本縣「教育優先區資訊網/表格下載/100 年度」下載。
4.各項資料請送 1 份即可,並均需核章完整。
5.各校請依審查會程序表排定時間前往審查地點,並掌握審查時效,謝謝您。
6.另請抽換以下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