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有關100年度精進教學計畫子計畫一(學校部分)—教師學習社群經費編列事宜,補充如說明。
申請與審查作業規定中,有關
(二)經費支出項目及標準:
1.外聘講師以 2 小時為限( 3200 元),需於計畫中說明邀請對象。內聘講師最多 4 小時( 3200 元),其餘可用在資料印製 1800 元。
補充說明如下:
鐘點費編列不以 3200 元為限,各校可視實際需求編列,惟每一社群之經費以 5000 元為限。
例如:外聘講師 2 小時、內聘講師 2 小時,鐘點費 4800 元+資料印製 200 元=5000 元。
請注意:外聘講師以 2 小時為限。
內聘講師如為本校教師,則不得於「上班」時間內支領鐘點費,國小在週三下午仍為上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