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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辦理「研擬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等4項子法專案研究計畫」,訂於99年10月辦理公聽會,歡迎出席提供意見,請 查照。

一、依教育部 99 年 10 月 1 日台環字第 0991069104 號書函辦理。
二、「環境教育法」業經總統 99 年 6 月 5 日華總一義字第 09900137311 號令公布,其施行細則、機構認證及管理辦法、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設施場域認證及管理辦法由該署研擬中。
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廣泛蒐集各界建言,分別訂於 99 年 10 月 11 日(台南)、 15 日(高雄)、 25 日(台中)及 29 日(台北)辦理公聽會,因該法涉及機關學校權益,歡迎出席表達意見。
四、會議資料及出席意見表請至本部環保小組網站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www.edu.tw/environmental),本案聯絡人:財團法人亞太綜合研究院-莊佩璇小姐;電話: 02-23925338 ;傳真: 02-23925360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古慧貞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8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10-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10-05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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