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請本縣所屬各公立國中小學於99年9月17日至9月27日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99學年度第1學期閒置未用教學資源之「需求」調查表。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整合教學資源實施要點」第 5 點規定辦理。
二、請各校於 99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7 日填報第 2 階段─閒置教學資源之「需求」調查表。
三、填報「需求」調查表時,請先瀏覽他校已提出之閒置未用教學資源(詳如附件電子檔),再從中選擇符合需求者填報。
四、「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公務線上填報系統」網址:
http://210.240.39.73/或 http://report.hl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