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重要公告】請本縣各國民中小學校自即日起至99年9月20日以前填報「97至99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辦理城鄉交流情形調查表」。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9 月 10 日台國(一)字第 0990154396 號函辦理。
二、請以 97 至 99 年(即 96 學年度第二學期至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出訪他校之城鄕交流活動情形為填報基準。
三、本縣各國中小學校皆須上網填報, 97 至 99 年無辦理城鄉交流的學校亦須上網填報,未依限填報之學校將於處務公告公佈學校名單。
四、填表說明詳如附件。
五、請各校務必於 9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一)以前至線上公務 / 線上填報系統填報( ID : 738 )。謝謝大家的配合,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