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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77

有關98學年度下學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交通費核銷事宜,請下列學校儘速依規定辦理核銷。

說明:

國中: 國風.東里

國小: 明禮.康樂.壽豐.瑞穗.樂合.東里.吳江.學田.永豐
*水源國小核定 6000 元.誤植 8000 元.請至教育處修正.
請以上學校儘速依規定辦理核銷.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輔導團
發布者: 蘇愛志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521
傳真號碼: 03-8572660
公告時間: 2010-09-06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9-07 16:08:00
點閱數: 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