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為協助輔導藥物濫用之學生,本府與花蓮縣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特招募具有服務熱誠之志工數名,請有需求之學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一、本案「迎向春暉 認輔志工」實施計畫業已於 99 年 4 月 15 日府教體字第 0990061747 號函諒達。
二、旨揭計畫之志工招募持續實施中,請學校廣為宣導及推薦具有服務熱誠之志工,以協助輔導本縣國民中小學藥物濫用之學生。
三、請需申請春暉認輔志工協助之學校,於 99 年 9 月 10 日前填妥申請表核章免備文傳真至本處體健科承辦人處彙整,以利安排後續志工服務之時間。(傳真: 84627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