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99年度申請外籍英語教師學校儘速檢送99年度行政業務費經費概算表及薪資概算表致教育處學管科。
1.為辦理 99 年度外籍英語教師相關業務及經費核撥,請申請學校儘速於 99 年 8 月 25 下班前將本案 99 年度行政業務費經費概算表及薪資概算表,所送之經費概算表須經核章。
2.99 學年度申請學校為:
(1)續聘學校:(行政業務費為 15 萬元)
鑄強國小
宜昌國小
北昌國小
(2)新聘學校:(行政業務費 12 萬元)
化仁國中(已檢送)
南華國小(已檢送)
大富國小(俟確認外師後再檢送)
3.99 學年度起每校外師行政業務費之生活用品經費以補助經費 10%編列(如續聘 15 萬元-生活補助費用編列 1 萬 500 元;新聘 12 萬元-生活補助費用編列 1 萬 200 元)。
4.檢附範例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