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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核定98學年度第2學期暨99年寒假公立幼稚園辦理課後留園服務補助經費案,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99年6月2日台國(三)字第0990085129號函。
二。本案補助弱勢幼童經費為全數核定。
三。因教育部補助款尚未入縣庫,俟經費入庫後將函文至各校掣收款收據辦理請撥事宜。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李惠岑
連絡電話: 03-8462860轉25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6-07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6-08 09:43:00
點閱數: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