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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提醒】99年5月12日下午1點舉辦12年就學安置智障類唱名作業,請各國中特教承辦人詳閱說明﹗

★志願填寫依學生能力評估成績高底,採現場「唱名」分發,請務必準時到場。
★家長〈監護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未能親自到場者,請填寫委託書委請原就讀學校
導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學校相關人員,到場參加唱名作業。
★未到場又未能完成委託程序者,不予安置。
★學生若因所選填之志願學校已額滿而不願意接受分發者,需填寫「放棄安同意書」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特教科
發布者: 羅澤婷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6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10-05-0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10 08:46:00
點閱數: 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