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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檢送「98學年度第二學期實施游泳教學經費需求調查表」1份,各校請依說明項辦理。

一、旨揭調表係就各校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實施游泳教學所需經費調查,表內救生員鐘點費及游泳門票費用,教育部已核定經費補助。
二、各校請確實依游泳教學所需經費填寫,並於 99 年 5 月 15 日前用印核章後送回(免備文)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張維華老師,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各校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實施游泳教學所需經費俟彙整簽核後,另函核撥。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張維華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5-0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5-05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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