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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教育部補助辦理社區樂齡學習班專案實施計畫」乙案,請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踴躍向本府提案申請,請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4 月 20 日台社(二)字第 0990058198 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人口逐年高齡化,為提供多元創新之老人教育方案,及妥善運用國小閒置教 室,以提供社區中老人學習機會,爰於 99 年度推出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為配合國小學期制度,於 99 年 5 月至 6 月先行試辦 2 個月,每班所提計畫金額以新臺幣 5 萬 1,728 元為上限,以招收年滿 55 歲以上中高齡者(20 人為一班)為主,所開設課程至少達 72 小時,於週一至週五平時日間辦理,並以退休教師、現職教師及儲備教師為主要師資。
三、請有興趣申請辦理之各公立國民小學於 99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前向本府提報申請計畫,俾便函報教育部申請經費,教育部將依學校實際需求及本部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核定所需經費。
四、旨揭計畫業已上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http://moe.senioredu.moe.gov.tw)/行政規則及表格下載區,請轉知轄屬學校至網站下載電子檔。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梁依仁
連絡電話: 03-8462783
傳真號碼: 03-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4-20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4-21 14:48:00
點閱數: 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