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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第3次公告】有關調查本縣所屬學校異常帳戶一案,請尚未填報的學校於3月22日中午12點以前至「線上填報系統」填報。

(一) 依據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 99 年 2 月 5 日審花縣一字第 0990000414 號函暨本府 99 年 2 月 8 日府財務字第 0990024878 號函辦理。

(二) 檢附「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之原函影本、審核通知及學校帳戶異常情形一覽表等各 1 份,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 填報代碼: 602
2. 填報期限: 99 年 3 月 22 日(星期一)中午 12 點以前,本次為最後一次公告填報,俟資料彙整後則逕送審計室,逾期不再受理,請各校務必把握時效性。
3. 請詳閱附件之「審核通知」及「學校帳戶異常情形一覽表」後,依不同的異常情形分別填報其「查處結果」。
4. 填報時,「異常項目」一欄請填表件項目(如:表 1 、表 2 、…);「序號」一欄請務必參閱「學校帳戶異常情形一覽表」上各表所列之「序號」,以利彙整。
5. 各異常情形未列出之學校無須填報,以免造成混淆。
6. 已填報之學校亦請協助檢視填報內容是否無誤,詳見附件之「學校帳戶異常情形一覽表」。

(三)各項帳戶異常情形及尚未填報之學校如下:

1.各國民中小學校開立異常帳戶明細(詳見異常表件之表一):體育高中、鳳林國中、中華國小、景美國小、西寶國小、大榮國小、光華國小、新城國小、卓清國小、德武國小、瑞穗國小、南華國小、銅蘭國小、明廉國小、鑄強國小、康樂國小。

2.縣府列有帳戶而金融機構未列者(詳見異常表件之表二):富里國小、康樂國小。

3.縣屬機關學校所列餘額與金融機構回函所列不一致者(詳見異常表件之表三):德武國小、鑄強國小。

4.開立之帳戶未透過會計程序妥適表達(詳見異常表件之表六):康樂國小。

(四) 請各校務必依規定填報,以免資料誤植,日後受審計室調查,謝謝配合!

相關連結:

  1. http://report.hlc.edu.tw/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國教科
發布者: 劉淑娟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307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10-03-2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22 09:42:00
點閱數: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