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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檢送「花蓮縣『99年度國民中學學生作文比賽』實施計畫」1份,請下載附件檔案參閱。

一、旨揭比賽時間及地點: 99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於花蓮縣立自強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舉行。
二、報名方式及期限:
自 99 年 4 月 6 日 8 時起至 99 年 4 月 9 日下午 4 時前,將報名表(如實施計畫內之附表)傳真至「自強國中教務處」辦理報名(傳真電話: 856-6900 ,聯絡電話: 857-9557 ,聯絡人:鄭熏瑜組長)。
三、是項比賽,各公立國民中學均應遴派學生參加,私立國民中學可自由參加。
四、各校應參酌本實施計畫辦理校內比賽,或另訂相關辦法遴選學生代表參加。
五、本案公函另行發送。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陳榮貴
連絡電話: 8462783
傳真號碼: 8462787
公告時間: 2010-03-01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02 09:18:00
點閱數: 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