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99年度加強防制學生交通違規及交通事故研習計畫(如附件)
一、 依據:
花蓮縣政府執行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99 年度工作執行計畫。
二、目的:
(一) 培養學生正確之交通法令觀念。
(二) 加強生命教育,培養正確休閒活動觀念,
(三) 宣導不無照駕駛及違規騎乘機車或參加飆車競賽活動,以確保生命安全。
(四) 學務曾有違規紀錄之學生,以導正學生偏差之觀念及行為。
(五) 學習急救知識,以達自救救人之功效。
三、指導單位:交通部、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六、實施方式:以下列中心學校為辦理地點,中心學校之鄰近中小學有意願者,依照報名日期向新城國中報名。
(一)研習日期: 99 年 03 月 1 日至 99 年 05 月 31 日止,計辦理 5 場次,每場次以 2 小時計。
(二)研習地點與辦理日期:詳如附件,由研習地點中心學校與鄰近中小學共同參與(每一場次至少含國中小各 1 校為原則)
研習地點(中心學校) 辦理日期與時間
平和國中 3 月 05 日(五) 14 : 05-15 : 45
新城國中 4 月 02 日(五) 14 : 05-15 : 45
玉里國中 4 月 14 日(三) 14 : 00-16 : 00
秀林國中 4 月 21 日(三) 14 : 05-15 : 45
萬榮國中 5 月 21 日(五) 14 : 00-16 : 00
(三)參加對象及人數:主要宣導對象為本縣國小高年級及國中七、八、九年級學生,每場次以 100 人至 150 人,報名學生所屬學校須薦派帶隊教師 1 名帶隊參加,帶隊教師給予研習時數,參加人員之往返交通請各校自理。
(四)報名期限:平和國中場次自即日起至 99 年 3 月 3 日(星期三)止,其他場次於活動前 2 週報名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