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教育部專案補助中小學科學教育計畫申請作業要點」(如附件),請有意提出申請之學校於本(99)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99 年 2 月 23 日台中(一)字第 0990028411A 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作業要點業於 98 年 12 月 3 日以台中(一)字第 0980191663C 號令修正發布。
三、請有意提出申請之學校,檢附補助申請表及計畫主持人之個人資料,各一式 3 份,於本(99)年 4 月 30 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審核彙整,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作業要點相關表格,請至教育部-中等教育司-高中教育項下下載(
http://www.edu.tw/high-sch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