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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為照顧該市低收入戶學生,台北市教育局辦理「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8學年第2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請本縣所轄高中、職協助學生申請,請 查照。

一、依據該局 99 年 2 月 26 日北市教體字第 0993272110 號函辦理。
二、旨揭該市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請依下列說明申請
(一) 補助對象:設籍該市領有該府社會局核發有效期限內之「臺北市低收入戶卡」,就讀全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且在法定修業年限內實際到校上課者。
(二) 補助額度:補助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每名學生每學期補助新臺幣 4,500 元。
(三) 申請方式:由學校審查資格符合者,檢具學生印領清冊、學校正式收據及合於補助條件學生申請表資料函送該局。
(四) 申請時間:請於 99 年 3 月 15 日前檢具學生印領清冊、各生申請表、學校正式收據函送該局彙辦。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8 學年第 2 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方式」、「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8 學年第 2 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印領清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98 學年第 2 學期清寒學生午餐費補助申請表」及「學生領據(回條)」請至該局體育及衛生保健科網頁/午餐補助(網址:http://www.edunet.taipei.gov.tw/public/pub2_content.asp?SEQ=11164)下載。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呂蘭英
連絡電話: 03-8462860#356
傳真號碼: 03-8462790
公告時間: 2010-02-28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3-01 08:51:00
點閱數: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