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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立國中小學如有導護裝備之需求,請依說明於2月11日(星期四)下班前提報「維護交通安全充實交通裝備經費實施計畫」

一、本案補助對象:公立國中小學
二、每校經費概算不得超過 5 萬元,得採購導護裝備項目與每件額度如附件,請各校依實際需求提報。
三、學校所提報之「維護交通安全充實交通裝備經費實施計畫」,應內含: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計畫、導護措施執行現況、裝備需求分析、經費概算表。
四、因時間緊迫,請有需求之學校務必積極於期限內備齊上述資料,寄(送)至教育處社教科,以利彙送至交通部申請補助。採郵寄方式者,亦請務必與本科承辦同仁熊湘屏主任確認( 8462860 轉 276 )。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社教科
發布者: 翁書敏科長
連絡電話: 8462860轉271
公告時間: 2010-02-05 16:00:00
最後修改: 2010-02-06 23:11:00
點閱數: 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