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校提供役男參與攜手照顧活動「績優事蹟及心得感言」,請 查照。
一、 依教育部 98 年 6 月 9 日台軍(二)字第 0980090758C 號令訂定「教育部辦理教育服務役役男攜手照顧實施規定」辦理。
二、 請各服勤處所鼓勵所屬參與攜手照顧活動之績優役男,依附件格式填寫績優事蹟摘要、心得及感言等,並於 99 年 1 月 4 日前將電子檔傳送至電子信箱(ayurvedaspa@gmail.com),俾彙整役男公益服務成效,展現大愛精神。
三、 役男參與攜手照顧活動績優事蹟具正面宣教意義及提升役男形象,請各服勤處所依權責鼓勵役男踴躍提供稿件。
四、本府為提昇役男管理的績效,凡有積極配合教育部政策並有效推行管理役男之業務者,本府均逐一紀錄,作為推薦表揚「績優役男管理人員」,本府依權責核予獎勵及「優先撥補役男」重要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