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98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差旅費」暨「代課鐘點費」核銷期限。
一、輔導團團員因團務工作或薦派參加會議、研習者,其差旅費請於 99 年 1 月 11 日下班前送達教育處承辦人,逾期將無法配合 98 年度精進計畫核銷,本府將不再受理。
二、輔導團團員每週減課之代課鐘點費(99 年 1 月份),最遲請於 99 年 1 月 22 日下班前送達教育處承辦人,逾期將無法配合 98 年度精進計畫核銷,本府將不再受理。
三、各領域團承辦人如下:
(一)吳淑慧:國語、藝文、生活、社會。
(二)蔣華容:數學、英語、自然、綜合、健體、資訊。
(三)王勝驊:本土。
(四)余晨慧:人權。
(五)戴依岑: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