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導覽列
:::
教育處首頁
處務公告
學校公告
教師甄試
問題蒐集
教學文件
處務公告權限設定SOP
在XOOPS上新增處務公告
新版處務公告使用流程介紹
備用入口
備用入口
若之前登入後有進行OID的帳號綁定,那麼可以在下方,輸入綁定的帳號(xxx_hlc)及您設定的密碼來登入。
帳號 (必填)
密碼 (必填)
登入
重取設定
:::
主內容區域
日期從
~
止
關鍵字
搜尋
25579
有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8年12月3日公布「因應H1N1新型流感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幼稚園、補習班及托育機構之防治措施建議」(814原則)之認定事宜補充如說明。
說明:
一、 依據H1N1 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 38 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本部 98 年 12 月 4 日台體(二)字第 0980212349 號函諒悉,有關旨揭建議僅適用於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與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 如學生為 H1N1 新型流感確定病例,或曾經流感快速篩檢為 A 型流感陽性且醫師建議無須接種疫苗者,可視同已施打疫苗,併入學校接種率之計算,以研判是否達「814 原則」。
主辦單位:
教育部>
承辦單位:
體健科
發布者:
陳俊州
連絡電話:
8462789
傳真號碼:
8236291
公告時間:
2009-12-24 16:00:00
最後修改:
2009-12-25 07:57:00
點閱數:
3
友善列印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